采田福地
竹塹社的象徵
什麼是采田福地?
采田福地位於新竹縣竹北市新社村,是平埔族竹塹社<ref>所謂的竹塹社是平埔族的一支,目前的研究將之歸納為道卡斯族(Taokas)。史料對這一社群最早的記錄是荷蘭時期,荷人稱竹塹社為Pocaal 或 Pocael社。道卡斯族分佈於今天的新竹縣、苗栗縣和台中縣北部。西元1647年,荷蘭文獻中開始有Pocaal社的戶口資料,當時共有78戶、324人,1954年戶口數最多,有149戶,523人。</ref>祭祀祖先與祭祀福德正神的廳堂,也是竹塹社現存文物中最具規模、最有象徵意義的處所。
從這個名稱我們可知道兩件事:第一,「采田」合兩字為番,便是暗指「番」之意。第二:「福地」為新竹市周邊地區,土地公廟的共稱,然而竹北市離新竹已經相當遠,為什麼還用「福地」兩字?原來竹塹社在雍正年間,曾居住在今天的新竹,雖然日後遷移到新社(竹北)<ref>竹塹社起初分佈在今天的新竹縣香山、鹽水港一帶,後來逐漸往東北移動,活動範圍以頭前溪、鳳山溪為主,從近海的新竹平原往東經飛鳳台地、竹東台地、竹東台地、湖口台地至馬武督、五指山等高地。</ref>,他們的祖廟仍保留「福地」兩字。
「采田」(番)「福地」(漢人土地公廟稱呼),就可明顯看出竹塹社漢化的痕跡,這也是「采田福地」在歷史上具有特殊意義的原因。
采田福地的由來
根據文獻記載,竹塹社原居新竹縣香山(舊地名番山),後來遷移到舊社(今新竹市舊社里),這時才開始有公室。
乾隆十四年(1749)居住在舊社的社民,因竹塹溪(頭前溪)溪水氾濫,而遷至新社(竹北)。嘉慶二年(1797)建新社公館,即新社番公所廳堂,又稱「番仔祠堂」,作為收租的課館兼祖廟。
咸豐四年(1854)閩粵械鬥,新社公館被燒毀。光緒四年捐錢重建,號「采田福地」,又稱「采田宮」。
民國七十六年,竹塹社七姓<ref>康熙三十六年竹塹社歸化清廷成為熟番,乾隆二十三年(1758),竹塹社改漢姓,並分為錢、廖、衛、潘、三、金、黎七姓。</ref>祭祀公業管理委員會,鑑於采田福地久未修築,房屋損漏而加以重修,今天我們所見到的外觀,便是當年重修後的面貌。
采田福地外觀與內部陳設
~~~~~~采田福地佔地一百一十餘坪,建坪三十四,建築物屋頂有燕尾的造型。門楣高懸「采田福地」,室內正廳懸掛「義勇可嘉」匾額。
根據竹塹社民報導,乾隆二十五年(1760)乾隆皇帝御筆所賜的真匾, 在日治時期昭和十年(1935)舉行台灣始政四十週年博覽會時,被台北博物館借去展覽未還,現在懸掛之匾額為後來摹刻者。
正廳供奉地神富媼(番仔王爺),其神龕刻有蕃釐保障<ref>日本的漢字將「番」寫做「蕃」,因此從神龕上刻的「蕃釐保障」,可以推知這個神龕應該是日治時期的東西。</ref>,伴在左右的是文武判,前面的石製香爐打造於道光戊戌年(1838)。
正廳左側安奉「大成至聖先師孔夫子之神位」及香爐,右側安奉七姓歷代始太高祖考妣神位總牌及香爐。神桌下已不供奉龍神,改為奉祀「虎爺」。
外神桌奉祀村民新雕刻之土地公和土地婆神像,並置八仙桌和新造天公爐。廳堂上掛有「福德正神」大紙燈一對。公廳後則安置「龍井」。
采田福地的祭祀活動
竹塹社傳統的祭祖為之「田」,由土目(頭目)主祭,以社有公租穀的收入作為祭祖費用。嘉慶二年(1797)設新社公館「番仔祠堂」以後,更明訂以其祖遺田業口糧大租穀之收入,作為基本財產。祭祖活動每年兩次,即農曆三月十六日和十一月十六日,只祭拜其祖先。
另外在五、六、七、八月舉行走田(走奠)。清光緒中葉,竹塹社除了春秋兩祭,又增加舊曆二月初二土地公生、十二月十六日拜土地公做尾牙,清明祭祖及中元普渡等祭典四次。
日治時期大致沿襲清末的祭祀方式,光復以後,每年祭祀五次,三月十六日和十一月十六日的春秋祭祖,是竹塹社傳統的祭祀,其餘三回祭典及中元普渡,均為漢人年節祭日。
竹塹社的祭祖儀式
竹塹社傳統的祭祖儀式,由土目(頭目)準備祭品放在地上,祭品有酒、麻糬,鹿肉(如無生鹿肉就用鹿肉乾)、豬肉、雞、鴨之類都用生肉,祭祀時呼喚祖先名號。
然後登場的是走田<ref>台灣西部地區的平埔族多有「走田」這種類似賽跑的競技活動,同為道卡斯族的中港社(位於今天竹南地區),祭祖也稱舉行「走田」。中部沙轆社祭祀祖先的活動,稱為「走纏」或「走標」。人類學者李亦園指出平埔洪雅族、巴則海、貓霧束族的祖靈祭有多類似之處,尤其是儀式中少年人的賽跑活動更是共通的特色 。</ref>的賽跑儀式,由社中挑選腳程快者十餘人,以手牽手邊跳躍邊向前走,走了一段路以後又分手,約再前走數里路,又再度聚集,以手互相牽引,愉悅地跳躍一番,再分開走十來里,便各騁其力奔回社上,先回到社內者受獎賞,給予呢馬掛一件,銅錢二千四百文,其他名次則賞以各種顏色的布疋、碗碟之類,這就是所謂的「走田」。
賽跑完後,大家飲酒做樂,通常受上賞者還沒喝,其他人不敢先喝。這種「走田」的競賽,每年五、六、七、八月都舉行一次。
日治時期,竹塹社七姓祭祀公業,於舊曆三月十六日和十一月十六日祭拜七姓祖先。祭拜之日,於采田福地前的樟樹下,以生豬肉、生雞鴨、生魚、麻糬、酒等祭拜祖先,並由耆老用道卡斯語呼請祖先。接著舉行「走田」,由青壯年人繞社有土地跑一圈,不過活動名稱改為「運動會」。跑完後大家聚餐,各吃一薄片生豬肉。
太平洋戰爭期間(1941-1945),一來因日本政府推行皇民化運動,一來因物資缺乏,祭祖祀神祭典不得不暫時中斷。戰後民國三十五年,竹塹社恢復每年五回的祭祖祀神,由各姓管理人代表輪流備辦三牲、水果、酒、金紙(祭祖用金銀紙),多用客家話呼請神明,祭拜祖先。祭拜的次序大致先拜門神、富媼(番仔王爺)、土地公、孔子、七姓祖先牌位、龍神。以生豬肉等三牲為祭品的傳統習俗,以民國七十五年中元普渡祭祖時為最後一次,以後不論祭祖或祭神都不再用生肉了。竹塹社祭祀公業的祭祖祀典,已沒有存留傳統的祭祀儀禮,大部份已經客家化,並稍有福佬化、道教化了。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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