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卡斯族文物
根據雍正二年黃叔璥〈台海使槎錄〉記載:「耕種犁耙諸器,均如漢人。食器亦有鐵鐺瓷碗….平埔諸社多仿漢人。」當時北路諸羅番以黍米為主、醃製魚蝦,鹿肉佐食,其餘農物多生時,並已懂得製酒。
清光緒十九年的〈苗栗縣志〉番俗篇所載,其各番社飲食、服裝與漢人無異。
鹿肉當時是道卡斯族人的主要食物來源,從康熙三十六年郁永河〈裨海紀遊〉中,在經過竹塹、南港途中遇麋、鹿、逐隊行,甚夥。
道卡斯平埔各社團居處於靠近海邊,其飲食文化與漢人接撤較早,在雍正年間即已進入熟食階段。而其原來的飲食方式,如生食及製作鹿肉、魚、蝦等習慣,及祭祀之需要保持原來的習慣,並無因漢化而轉變。
碗:新港東社劉氏加苞所有,康熙皇帝御賜 | |
毛蘭:清朝祭祖之用,藤製。祭祖時毛蘭放在地上,裡面放食物,族人圍繞毛蘭四周以手取食。新港東社 | |
蒸籠:傳統的蒸籠,用整塊木頭刳成。新港社 西社 解氏家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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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盤:新港社 西社 解氏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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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雍正二年〈台海史槎錄〉黃淑璥所記載,社番男女皆上穿短衣,下身則圍布,衣服及外緣有刺繡。
同治十年〈淡水聽志〉記載「衣曰几轆,長至腰,以步及達戈紋為之下體,圍布二幅曰遮陰,閒有衣鹿皮者,會飲土官多用優衣蟒服皂靴,漢人絨帽,番婦衣八轆圍遮陰。」
由這兩項記載及新港社所採集之實品比對,在文明未進入平埔族群時,他們的服裝主要是以鹿皮做成的皮衣,在文明文化的接觸之後,逐漸改變成漢人的穿著樣式。
尺布:下體圍布二幅謂之遮陰吞霄社 蘇氏家族<
鹿皮衣:鹿皮衣、鹿皮褲一套,每年七月十五與八月十五牽田時扮番用。新港西社 解氏側面:
背面:
鹿皮衣、鹿皮褲:全套新港西社 解氏
頭飾示範
尺布吞霄社 蘇氏
上衣:接受粵籍文化以後的衣著吞霄社 蘇氏
頭巾:長六尺 寬30公分吞霄社 蘇氏
頭巾吞霄社 蘇氏
同治十年〈淡水廳至〉記載,其居處淡南營屋,先豎木為牆,用草結蓋,稍卑隘合家一室。當時的平埔族人是全家居一室,並無分室,所以男女在娶婦贅婿時則需另建房屋別居。
從整個道卡斯族居住的營建方式觀察,目前道卡斯各社所存的房屋老建築等,即有很多類似之處。他們住的房屋早期是用竹子綑綁、再用茅草覆頂,而牆面用牛糞和泥土慘和塗抹上去,睡時也是用竹片編成的床,平埔族人的房屋建築主結構還是以竹子為主,有時後屋頂也有用芒草和茅草。茅草的壽命比芒草長,除非茅草不易取得,才會使用芒草
他們的建築是逐漸的改變,先由竹牆改成土角牆,但屋頂覆草及屋樑橫樑還是以竹子為主,在經過一段時期再改變成覆瓦的方式,最後一項是屋樑的改建成木材,並畫上八卦和太極,而與漢人的居住無異。
建築用鐵器新港東社 劉氏
雙面鋤鐵器新港東社 劉氏
雙面刀新港東社 劉氏
門斗:接受漢人建築之後,以兩輪牛車中軸版來建門斗吞霄社 蘇氏
石柱基礎:百年前劉氏家族的大廳可百六張大棹,容納六十人左右,家世顯赫,石柱出土六柱,皆為大陸進口的青斗石所造。新港東社 劉氏
建屋使用的藤條新港東社 劉氏
加苞家族的老建築:有漢式建築風格新港東社 劉氏
東姓老厝:位於外埔鄉中山村,為東姓家族世居數百年之舊地。大甲東社 東氏
新港西社西門:是目前僅存的門樓
貓閣社總頭目世居地貓閣社 潘合歡
加苞家族的老建築新港東社 劉氏
西勢社舊址
根據郁永河〈裨海紀遊〉記載,道卡斯族在當時已懂得馴服野牛拖拉牛車,在台灣最早的牛力車是二輪的,用木頭製造,其製造材質多是用雞由。牛車總長度約二十五台尺,750公分,兩邊輪寬度150公分以上,主要是收穫時供搬運用。
雍正二年〈台海史槎錄〉所載及〈淡水廳志〉記載,其善走者稱雄為麻達,編五色箴,束腹至胸,以便奔馳,在清代道卡斯族人的主要交通工具還是以雙腳為主,而唯一的運輸工具只有兩輪的牛車。在交通方面平埔族的發展史是和漢人同時期的,並無先後之分。
二輪牛車車軸:長五尺半重約80斤。394|二輪牛車車軸(直)]]
平埔族人最早的生活方式是以狩獵為主,在接受文明生活後,原有的並未放棄。農耕雖然是主要生產方式,但平埔後人還是保有狩獵文化,器物的使用有幾種如:弓箭、標槍、陷阱,獵物以水鹿、山豬、鳥類居多。魚獵方面器物有:網、籠及用箭。
更大量的魚獲則是使用最特別的「 石戶 」,以石頭在海邊,利用海水,漲退潮的水位落差捕魚,其捕獲量看石戶的大小而定。大一點的有時一次的漲潮之後,可得幾千公斤的魚獲。目前因為漁場資源的枯萎,平埔族人已很少使用。石戶的使用目前台灣可能僅剩三口,在後龍鎮南港里有兩口,另一口則在外埔里。現在的道卡斯魚獵文化並未消失,我們常看到的醃製溪哥魚及各種小魚是他們的特有文化,其腥味很重,一般人不敢嘗試。
弓及箭:狩獵與作戰用。新港東社 劉氏
箭新港東社 劉氏
長矛:狩獵及作戰用。新港東社 劉氏
箭槍:造型與泰雅族的箭槍類似。雙寮社 朱氏
帶倒鉤的長矛
東帶有血溝的番刀新港東社 劉氏
出土番刀:狩獵與作戰用。新港東社 劉氏
較晚期的番刀:造型較早期略有不同。新港東社 劉氏
帶有倒鉤的長矛新港東社 劉氏
大一點的有時一次的漲潮之後,可得幾千公斤的魚獲。目前因為漁場資源的枯萎,平埔族人已很少使用。石戶的使用目前台灣可能僅剩三口,在後龍鎮南港里有兩口,另一口則在外埔里。現在的道卡斯魚獵文化並未消失,我們常看到的醃製溪哥魚及各種小魚是他們的特有文化,其腥味很重,一般人不敢嘗試。
捕蛙器:用竹子與藤編成。新港西社 解氏
採集小魚蝦器具新港東社 劉氏
魚筌:捕捉醃製用的小魚蝦。新港東社 劉氏
魚筌:補抓鱸鰻之用,漢人稱為高阿仔。雙寮社 朱氏
魚筌埔里房裡里里長,祖先來自吞霄社。魚筌則來自大甲
魚杈:尖端處有雙倒鉤新港西社 解氏
石戶:道卡斯人在海岸構築的捕魚裝置,漲潮時魚游入被潮水覆蓋的石戶,退潮後石戶中的水排往大海,石戶中成為乾涸的水池,族人即可進入撿拾漁獲。
契約文書在平埔研究中扮演史料上的重要角色,例如在我的收藏中,蓬山八社的契書留存至今最早就是<吞霄社康熙58年>這一張。內容透露原住民多少的無奈。他們不懂得貨幣的使用,過著以物易物的生活。讓漢人開墾土地,墾後才給布匹900定、糖500金;火油100斤。文書內矛盾不明。不知土著是否看得懂,是不是情願的。已無從可查。
另一透露吞霄社社番親逃入內山,生活險惡。此當指康熙38年吞霄社頭目卓露亞生殺漢通事抗官事件,社民死傷無數。番親逃至內山,(當今通宵、銅鑼、三義交界火燄山一帶)。險惡原因:前有漢人官兵逼近,後有泰雅族的顧慮。最後被迫放棄祖遺土地,以換得番親遷回原居地,契書中出現「紅毛時代」,強烈透露明末清初荷蘭人的勢力曾經進入吞霄社。
早期漢人稱呼荷蘭人,即用紅毛番,才有「紅毛時代」一詞。明崇禎12年(1640)在原住民區實施○耕社制度,以社為單位,由有財力的漢人擔任社商。採以物易物的方式取得鹿皮。可知荷蘭人據台初期,已有漢人定居吞霄社,並成為中間溝通者。因受漢人的影響,才能使用「紅毛時代」一詞。有這些說明,可知契書頗能描寫出當時的時空背景,透露出抗官事件後的生活慘狀,並在近似欺騙下,甘願簽下交換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