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中研院民族所數位典藏平台
搜尋
Generic filters
搜尋資料庫
博物館藏品
博物館典藏影像
古文契書
所內出版品

淡水總捕分府丁為示諭交納事

貨號: LB03_0009173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9173

原件編號: ET2419

契字名稱: 淡水總捕分府丁為示諭交納事

中曆: 咸豐4年(1854)

西曆: 1854

舊地名: 咸菜甕庄

今地名: 新竹縣北埔鄉

立契人: 姜殿邦

類別: 01-法政類(諭示、派令、稟、票、獎賞、證書、護照、訴訟)

版本: 2

備註:

(1)張 手寫樣式 章2枚 其他:金廣福文書268

內容:

諭總墾戶姜殿邦 欽加府御署淡水總捕分府丁為 示諭交納事業據墾戶首金廣福即職員 姜殿邦稟稱承父姜秀鑾充當墾戶首 建隘四十餘座募丁一百五十餘名向來就 近城一帶應納隘糧歸邦給隘嗣因田少 糧缺蒙黃前憲酌撥充公屯租每年四 百餘石給發印串自收無如咸菜甕墾 戶年應納充公屯租銀九十三元字三十年 衛榮宗接辦五載共欠銀四百六十五元 任討不完稟墾拘追等情當即飭據該 差帶到衛榮宗訊據供稱積欠姜殿邦 充公屯銀屬實係因佃戶羅登壽等聽 棍阻納所致求示諭各佃自向姜殿邦完納 等情除將衛榮宗取保候訊并飭差押納 一面示諭各佃向該墾戶交收外合行諭飭 為此諭養該總墾戶姜殿邦即便遵照 協仝該差自向咸菜甕庄各佃催收應 完充公屯租銀元交納清楚稟覆察查 倘敢再延許即指稟赴轅以憑拘追毋 違速速此諭 咸豐肆年拾壹月 日諭

全文影像需至本所方能瀏覽

授權規範: 閱讀授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