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中研院民族所數位典藏平台
搜尋
Generic filters
搜尋資料庫
博物館藏品
博物館典藏影像
古文契書
所內出版品

蔡景熙等仝立合夥廣源記水圳約字

貨號: LB03_0009834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9834

原件編號: ET5099

契字名稱: 蔡景熙等仝立合夥廣源記水圳約字

中曆: 光緒11年(1885)

西曆: 1885

舊地名: 不詳

今地名: 新竹縣新埔鎮照門里

立契人: 蔡景熙、吳五芳、朱佛山、林大樁

類別: 03-社會類(門牌、團練、鄉治、鬮書、宗教、讖、卜卦、庄約、隘約、祭祀公業、人身契)

版本: 1

社名: 竹塹社

備註:

(1)張 手寫樣式 畫押5枚 中款縫

內容:

仝立合夥廣源記水圳約字人蔡景熙、朱佛山、吳五芳、林大樁等缘我等於大小茅埔庄各置有物業因崁高水低時有亢旱之虞熙乃倡邀同志者謀 通水圳顏之曰廣源記即日津資興工開關但各夥所得水額以及所訂條規逐件臚列於後永當依照而行惟願我同人和衷共 濟均沾利益慎勿挖汴爭放致傷合夥之情誼則幸甚第恐世變情遷不無異議特立合夥廣源記水圳約字四紙壹 樣各執壹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此水圳公議按作四尺每夥應得有水份壹尺日後要分作多少水汴另行公議設定埋立而行此照 再批明四夥各應得之水額不論何人或剩有餘水不得私自讓與他人致有爭水之虞此照 再批明此水圳以及陂頭倘有崩壞等情即將廣源繼之公項支出修理萬一公租不敷理宜四夥或派工或津資不得推諉批照 再批明此圳水係我四夥人津資開闢他人無份倘有被人偷放攔絕毀廢以致爭訟其一切用費由廣源記公款支出抵當此照 再批明廣源記之產業眾交蔡景熙經理每年之小租但除築礜修圳錢糧其外一切用費外剩餘作四股均分此照 再批明廣源記業印契壹紙并上手契以及買圳路字據概眾交蔡景熙收存批照 再批明夥內人之產業萬一日後有退讓他人其關此圳之費用仍由承繼業主依照四夥均開不得推諉倘有不開者夥內人等得直將 圳水絕其通流此照 代筆人曾鏡堂 光緒拾一年乙酉歲十一月 仝立合夥廣源記水圳約字人蔡景熙、朱佛山、林大樁、吳五芳

全文影像需至本所方能瀏覽

授權規範: 閱讀授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