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8124
原件編號: ET1370
契字名稱: 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中曆: 明治32年(1899)
西曆: 1899
舊地名: 北勢圳洋、新庄
今地名: 南投縣草屯鎮
立契人: 洪旺
類別: 0202-土地(執照、歸管分管、丈單、典胎、杜賣、找洗、佃批、墾約、契尾)
版本: 1
備註:
(2)張 手寫樣式 章2枚:「臺中縣印」;畫押3枚;手印1枚 右騎縫章,共1枚;左騎縫章,共1枚;下騎縫章,共1枚 文字破損 其他:附明治33年契尾1張
內容:
立杜賣盡根田契字人洪旺有承父應份長孫水田壹段原丈陸分新丈柒分零陸絲正址在北勢圳洋東□曾家田西至洪家田南至溝仔北 至洪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全年帶納三股大租貳石肆斗正又配納新糧銀全年壹円柒拾玖錢貳厘正併帶水份灌溉充足今因乏銀別用愿 將此田出賣先盡問至親人等俱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洪廷爵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杜賣價銀貳佰大員正其銀字即日仝中 見兩相交訖隨即踏明界址起耕交付買主前去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自此一賣終休葛籐永斷日後雖價值千金旺及子孫永不 敢言及找贖滋事保此田係旺承父長孫應份物業與別房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借他人財物及來歷交加不明等弊如有等弊旺 出首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兩愿各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合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壹紙併帶丈單壹紙共貳紙付執永遠為照 即日仝中見實收過杜賣契內佛銀貳佰大元正完足再照 批明此田契券自前分□之時經帶在四房大恭手內難以分折批照 批明契內添圳字壹字批照 在場新庄區長洪玉麟 代筆洪維珎 為中人洪知 知見胞姪水窗 明治參拾貳年舊曆玖月 日立杜賣盡根田契字人洪旺 契尾 大日本帝國政府 契尾番號 五○ 契約年月日 明治卅二年九月 種目 買受 買受人質入人住所氏名 北投堡新庄第百番戶洪廷爵即洪新科 賣渡人質取人住所氏名 北投堡頂角仔庄洪東吉 事項 位置 北投堡茄荖庄第千四百八拾五號 目的物 下下則田七分六絲 地租 壹円七拾九錢貳厘 金額 貳百圓 稅金 六圓 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規則ニ由リ 此契尾ヲ授與ス 明治卅三年七月廾四日臺中縣 譯文 右遵照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章程授執 契尾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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