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盡根山林埔地契字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6897
原件編號: ET0143
契字名稱: 立杜賣盡根山林埔地契字
中曆: 光緒15年(1889)
西曆: 1889
舊地名: 內湖庄番仔陂
今地名: 台北市內湖區
立契人: 沈大有、沈士生
類別: 0202-土地(執照、歸管分管、丈單、典胎、杜賣、找洗、佃批、墾約、契尾)
版本: 1
備註:
( 1 )張 手寫樣式 畫押5枚;手印1枚;章1枚:「林野調查驗訖」
內容:
立杜賣盡根山林埔地契字人長房沈大有次房沈士生堂兄弟等有承祖父明給出何周沈山林埔地 壹處坐落土名內湖庄番仔陂東至章家崙心分水為界西至洪家田為界南至洪家山小崙邊曲透 為界北至何家小崙分水為界四至界址載在墾契內明白年配納業戶大租粟壹斗正有、生等竊念先父兄弟分爨之 日將此山林埔地按作長次貳房均分各為栽種菓子樹木歷管耕作尚未立分界鬮約仍為兩房公同之業今因乏銀 別創於是有、生兄弟等公同相議愿將此山林埔地壹盡出賣先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賣與何水成出首承買仝 中三面議定時值價銀伍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有、生兄弟親收足訖遂即踏明山林埔地樹木界址一概交付買主水成掌管前去 耕作栽種什物永為己業一賣千休割籐永斷四至內片石寸土俱無留存日後子孫永不敢言及找贖生諯滋事保此山林埔地係是有、生 承祖父歷管之物業與別房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上手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有、生自宜出首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 甘愿價足銀清各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爰立杜賣盡根山林埔地契字一紙并帶上手墾批一紙共貳紙付執永遠為照 即日有、生兄弟等仝中親收過賣山林埔地契字內佛面銀伍拾大員正足訖再照 一批明山埔中有、生尚有舊墳參穴自今以往俱不能將界內埔地再為擇葬若是遷移別處舊墳地仍盡付買主掌管栽種不敢阻擋異言批照 批明內圖改先字一字添註處字一字共二字批照 代筆人長房子查畝 為中人許士興 知見人次房胞兄弟明、九 在傷人長房母親許氏 光緒拾伍年陸月 日立杜賣山林埔地契字人長房沈大有、次房沈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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