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收捐約字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9221
原件編號: ET2467
契字名稱: 立收捐約字
中曆: 道光16年(1836)
西曆: 1836
舊地名: 南興庄
今地名: 新竹縣北埔鄉
立契人: 姜秀鑾、周邦正
類別: 0203-商事金融(帳單、帳簿、收銀字、會費、房租、完單)
版本: 2
備註:
(1)張 印刷樣式 章3枚:「淡防分府給南興庄墾戶首周邦正長行戳記」、「淡分府給南興庄墾戶首姜秀鑾戳記」、「淡防分府給南興庄總墾戶金廣福長行戳記」 左騎縫章,共2枚 左款縫 其他:金廣福文書318
內容:
立收捐約字南興庄總墾戶金廣福墾戶首姜秀鑾、周邦正等緣塹南一帶山林迫近 城垣其地崎嶇旱瘠栽種維艱生番肆出庄民被害前廳憲李念切民瘼 給發銀元諭在橫崗頂建隘防番就地取糧奈現時隘費無徵雖蒙撥石碎崙 官隘併各處民隘銀谷移貼然不敷者尚多復蒙諭飭勸捐以備支用當即遵行 籌議定作參拾大份每份該捐銀壹千元計共參萬元編金廣福字號開張生理 招墾埔地以資隘費業經將情稟明在案但捐銀之數多寡既已不同而股份之 歸彼此亦難預定爰公議立約分執茲有彭阿桶捐銀○千壹百○拾元經已如 數收入登記在賬俟終來生理收成埔地開竣丈明甲數之日自當就本的利將 墾成田園及遺存林地一概照份品撘均分將租按配各納以昭公平所慮者糧費 浩大入不供出難垂永久此去參萬捐銀開用明白外若有欠缺之處應就各戶 原捐之數按額勻攤加捐應用不得有違如是有違立將該戶所捐銀元遵照 有給無墾違限拋荒之例盡行抹銷以便捐補足用庶不致貽悞公事至異日墾成 無許該戶擅執約字較爭份業此係公同議定各宜遵行自無後悔今欲有憑合立 收捐約字付執為照 批明加捐之銀若交清應再立收單執憑如無收單執憑此約即為廢紙又照 道光拾陸年肆月 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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