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澎湖廳張魁立杜賣盡根土地及建物契字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9899
原件編號: ET5166
契字名稱: 澎湖廳張魁立杜賣盡根土地及建物契字
中曆: 明治39年(1906)
西曆: 1906
舊地名: 苗栗三堡頂大安庄
今地名: 台中縣大安鄉頂安村
立契人: 張魁
類別: 0202-土地(執照、歸管分管、丈單、典胎、杜賣、找洗、佃批、墾約、契尾)
版本: 1
備註:
(2)張 手寫樣式(含表格1張) 章8枚:「柯有用」、「張逞」、「張魁」、「張鵬」、「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大甲登記所」、「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大甲登記所印」 右騎縫章,共1枚;左騎縫章,共1枚
內容:
立杜賣盡根土地及建物契字人澎湖廳硐澳
硐鄉土名上
硐貳拾參 番戶張魁有土地址在苗栗三堡頂大安庄第八八番建物敷地壹分貳 毫五絲建物土塊造草葺平家壹棟拾八坪貳合七勺右附屬土塊造草葺平家壹棟拾五坪五勺 第壹0九番田參分貳毫五絲第壹四0番田五分八厘貳毫五絲第壹四六番田 壹分四厘第壹四八番畑七厘六毫第壹五壹番田四分六厘九毫第壹八 壹番田九分六厘壹毫五絲第壹八參番田五分六厘四毫五絲以上八筆元 帶大安溪水通流灌足今因乏銀別用愿將所記載土地及建物出賣 托中向與苗栗三堡鐵砧山腳庄第參百拾七番地元典主許其琛出首 承買盡根即日仝中三面議定時值價銀六百八拾大円除前典價銀五 百七拾貳円尚剩百八圓即日仝中親收足訖隨將所記載土地及建物照庄 庄圖界址交付許其琛前去掌管自此一賣終休界內寸土無留日後 魁及子孫人等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土地係魁應得物業與別 房人等無干涉亦無重張不明為礙如有此情魁等出首抵當不干 買主之事此乃仁義交關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 立杜賣盡根土地及建物契字壹紙付執存照 即日仝中親收過杜賣盡根土地及建物價銀六百八拾大員除典價銀以外尚剩 百八圓領收足訖再照 為中人柯有用 在場見人張逞 明治參拾九年六月八日 立杜賣盡根土地及建物契字人張魁 代筆人男張鵬 表格部分: 土地ノ番號:八八;登記番號:七○;順位番號:貳 土地ノ番號:壹○九;登記番號:六八;順位番號:貳 土地ノ番號:壹四○;登記番號:六六;順位番號:貳 土地ノ番號:壹四六;登記番號:五參;順位番號:貳 土地ノ番號:壹四八;登記番號:五壹;順位番號:貳 土地ノ番號:壹五壹;登記番號:六參;順位番號:貳 土地ノ番號:壹八壹;登記番號:五六;順位番號:貳 土地ノ番號:壹八參;登記番號:六壹;順位番號:貳 申請書受附ノ年月日:明治參拾九年拾貳月貳拾貳日 受附番號:第九百六拾七號 右明治參拾九年拾貳月貳拾貳日登記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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