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士誨立招耕字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9719
原件編號: ET2955
契字名稱: 杜士誨立招耕字
中曆: 咸豐5年(1855)
西曆: 1855
舊地名: 蛤仔市公館庄南門外西路
今地名: 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
立契人: 杜士誨
類別: 0202-土地(執照、歸管分管、丈單、典胎、杜賣、找洗、佃批、墾約、契尾)
版本: 1
社名: 猫閣社
備註:
(1)張 手寫樣式 畫押4枚
內容:
立招耕字人杜士誨今有蛤仔市公館庄邱陳妹乏田耕作自備無利磧地佛銀捌拾大元正托保前來贌 出水田貳處坵數不計坐落土名公館庄南門外西路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帶大坡圳水通流灌溉充足當 日言定每年要供納大小租粟明經號斗玖拾伍石正早季供納粟陸拾陸石伍斗正允季供納粟貳拾捌 碩伍斗正茲業主乏銀完課向耕人借出有利佛銀壹佰大元正當日言議每元全年貼利粟參斗計共參 拾石至收成之日扣除利粟外餘剩粟石曬暴經風扇淨明經號斗付業主量回不敢少欠升合亦不敢以濕 冇歹粟抵額至田間水圳田甲隘粟係佃人支理其田限至五年為滿自乙卯年冬起至庚申年冬止如年限 未滿兩不得伸減租粟限滿之日田還業主銀還耕人不得異言生端霸耕等情此系二比甘愿各無迫 勒反悔今欲有憑合立招耕字壹紙付執為照 即日收過耕人無利磧地佛銀捌拾大元正又收過生利佛銀壹佰大元正足訖照 再批明其田倘上手業主備銀取贖聽從業主起耕不得藉限未滿霸抗再照 再批明業主所借銀元貳年為限母利一足清還若無清還任憑耕人將租為照依拾月終清價抵還 銀母而田中所費照大勢規例而行批明照 再批明內改有壹字再照 再批明即日交耕人何東文莊運貳佃柒年大租單共壹拾肆張付邱陳妹收執為照 在場人邱阿祐、劉桂華、劉興 咸豐伍年拾月 日立招耕人杜士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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