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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

貨號: LB03_0008890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8890

原件編號: ET2136

契字名稱: 執照

中曆: 光緒5年(1879)

西曆: 1879

舊地名: 宜蘭縣流流社

今地名: 宜蘭縣五結鄉

立契人: 張秋

類別: 0202-土地(執照、歸管分管、丈單、典胎、杜賣、找洗、佃批、墾約、契尾)

版本: 2

社名: 流流社

備註:

(1)張 印刷樣式 章1枚 左騎縫章,共1枚 左款縫 (張秋)收執

內容:

執照 奏署臺北府宜蘭縣正堂邱為給發遵照事照得各社加留餘埔業經楊府憲會同翟前廳詳請官為 招佃議納番租以資社口糧而社爭端緣由奉兩憲批示藩、臬憲轉行本府核議詳請如詳辦理等因計抄起府詳一紙 內開查噶瑪蘭各番分別大小社留給餘埔原議內界歸番自耕外界始准贌給漢人開墾呈官立案經己活部原議係由 番人自贌給餘埔不過呈官立案而已今楊守等慮及番人不通漢字語言議將餘埔覆丈定界撥社分別算定甲數官為招佃 給三籍佃民承耕欠租稟官究追係番安民實屬深思遠慮應請俯如所議辦理至此案現在官為招佃與原議田番招佃呈官 立案不過于善後事宜內再加詳慎並無更易只須由該廳丈定甲數即可立案似可毋庸再行咨鄂緣蒙前因理合具文詳覆 等因准此現在改廳為縣並據各社土目番者等以歷年已久各社原田既有沖坍續墾之地又多矇漏僉墾照章清丈復經稟 明府憲將續墾之地應給單照重新刊刷蓋用縣印以示區別茲據佃人張秋認墾流流社埔地田壹段址在該社東至 黃是為界西至簡蘭為界南至聖母祀為界北至簡蘭為界現丈○甲肆分○厘捌毫○絲○忽合 行給照為此照給佃人張秋即照現丈界址管業定限年起科每年每甲完納番租谷貳石每屆由西成務須乾圓好 谷運赴該社照數交納取給該通在完單為憑毋通照 右給佃戶張秋准此 光緒伍年正月廿九日給 縣 光緒十二年十一月丈 五字第二百二九號 光緒十四年九月初一日換給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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