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立收清屋字銀字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8325
原件編號: ET1571
契字名稱: 仝立收清屋字銀字
中曆: 道光14年(1834)
西曆: 1834
舊地名: 石頭溪大埔庄
今地名: 台北縣樹林鎮
立契人: 古秀珀、古賓燕、古超舉
類別: 0202-土地(執照、歸管分管、丈單、典胎、杜賣、找洗、佃批、墾約、契尾)
版本: 1
備註:
(1)張 手寫樣式 畫押7枚
內容:
仝立收清屋宇銀字人古賓燕、秀珀、超舉叔姪等有承祖父文景兄弟等昔年承買得羅弘山份下下段水田 壹處坐落土名石頭溪大埔庄珀等祖父彼時將承買弘山份下東址界內高坵田壹坵踏出幫貼與羅 泰山份下上段之田界內共造屋壹座禾埕菜園竹圍等項二比相共住用仝立合約貳紙各據於道光 拾參年其泰山份下上段之田界內共造屋地禾埕菜園竹圍等項仍然踏換還與泰山份下其珀等祖父承 買弘山份下下段之田東址界內高坵田壹坵仍然踏換還與珀等份下一併承祖父遺下承買弘山份下之 田不留寸土片物盡行出賣與簡天美官為業茲珀等僅存壹半屋宇費銀即日仝中見言斷羅增 壽手內備出番銀陸拾大員正幫貼還與珀等收清足訖中間幫銀並無少欠分厘其屋宇連屋地 菜園禾埕竹圍等項隨即踏交付與增壽茲增壽于本年間併水田等件亦一併出賣與簡有 忠為業珀等自仝收清屋宇費銀之後及子姪人等永不敢異言生端及另生枝節等弊如有此 等弊係珀等一力抵理不干壽之事二比甘愿兩無抑勒口恐無憑立收清屋宇銀字壹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實收清屋宇銀陸拾大員足訖所批是實 為中人古天生二 知見人王士定 在場見姪孫超慶 代筆人古賓泉 道光拾肆年拾壹月 日仝立收清屋宇銀字人古賓燕、秀珀、超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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