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立合約字
- 圖書館古文契書資訊
數典編號: LB03_0009275
原件編號: ET2521
契字名稱: 仝立合約字
中曆: 同治9年(1870)
西曆: 1870
舊地名: 咸菜甕
今地名: 新竹縣關西鎮
立契人: 姜榮華、衛國賢
類別: 0202-土地(執照、歸管分管、丈單、典胎、杜賣、找洗、佃批、墾約、契尾)
版本: 2
備註:
(1)張 手寫樣式 章2枚:「金廣福」、「淡水分府富給咸菜甕庄墾戶衛國賢長行戳記」;畫押3枚 左款縫 其他:金廣福文書372
內容:
仝立合約字墾戶姜榮華、衛國賢緣因賢承充辦理咸菜甕墾戶收租納課每年應將徵收隘糧供納屯租谷玖拾參石正向 淡防廳完繳清白給出串單執据華辦理南勢山金廣福墾戶原屬官隘每年淡防廳應給隘糧先年係將咸菜甕 墾戶應納屯租對與華辦理金廣福墾戶收為隘糧歷來如斯迄今無異茲華、賢相商議定規章恐其後來翻異二比立約 每年賢應納屯租對與華收之租永遠將谷供納每屆六月收冬之際賢應將本庄佃戶應納之隘糧對出租谷玖拾參石 正給出完單付華自行向佃徵收清白該賢務宜年清年款不得延欠升合華乃給出官收串單付賢執据嗣後二比永照此 例定規各無翻異照約而行谷雖高低時價之不同而額數均無加減之殊此乃仁義相交比比允悅均無抑勒恐口無憑今欲有憑 仝立合約字貳紙壹樣各執一紙為照 即日批明賢辦理墾戶每屆六月收冬應將徵收本庄佃戶應納隘糧給出完單對出租谷玖拾參石付華自行向佃徵收 清白以為官屯之項該華務宜將官串單付賢執据賢亦宜年清年款不得挨延少欠升合永為定規批照 又批明其賢對佃付收之租務須近街大佃之租議定一二佃方能湊足額者不得飛移窵遠以及零星小佃之租混行抵塞批照 又批明屬年憑照依時市平斗供納照 在場人鍾水旺 曾陳福 代筆人劉逢時 同治九年六月 日仝立合約字墾戶姜榮華、衛國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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