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立合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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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典編號: LB03_0009267
原件編號: ET2513
契字名稱: 仝立合約字
中曆: 咸豐2年(1852)
西曆: 1852
舊地名: 南興庄、樹杞林、內橫崗
今地名: 新竹縣北埔鄉
立契人: 姜殿邦、金廣福、金惠成、何順記、彭阿祿、黃利記、林恒茂、許珠泗、蔡致記、陳建興、彭阿添、彭林山、陳阿壬、郭村記、陳敦記、張福貴
類別: 0202-土地(執照、歸管分管、丈單、典胎、杜賣、找洗、佃批、墾約、契尾)
版本: 2
備註:
(1)張 手寫樣式 章5枚;畫押11枚 右款縫 其他:金廣福文書364
內容:
仝立合約字南興庄樹杞林總墾戶金廣福金惠成即墾戶首姜殿邦十四股何順記、黃利記、彭阿祿、林恒茂等緣因先年金廣福往奉李前憲諭飭在于內橫崗建隘 募丁把守塹南一帶地方諭將石碎崙官隘按月給發糧額移貼福資給丁糧迨至婁前憲將此給發糧額撥充 義渡而按月仍由官給發及至曹前憲遂暫停給奈丁多糧少每不敷給疊次稟明在案又經蒙黃前分憲切 念民瘼兼之隘務攸關諭將樹杞林庄墾戶金惠成年應納屯租銀撥補金廣福支收發隘在案歷年金惠成繳 納無異茲因成界內本年六月間溪洲田業被洪水沖流實屬維艱難以派撥但思屯租緊要爰是二比公同酌 議悉念鄰界毗連首尾相顧福、顧成等議將此屯租銀參拾肆員捌角參厘柒絲正自癸丑年起每年折谷肆 拾碩正每至早季完納給單執照年清年款不得延誤此係公同酌議允意甘愿均無反悔□隘務各界各管各自支 理不得推諉恐口無憑仝立合約字一樣貳紙各執壹紙永遠為照 就日批明字內公同酌議自癸丑年起每年該金惠成應納屯租銀折納谷肆拾碩正每至早季完納給單付照 年清年款不得貽悞永無加減立批再照 批明金廣福頭隘銃庫原孫險之地爰是妥議添隘仍歸金廣福自行築造募丁 貳名如有加減係金惠成添名足額堵禦防守其隘丁貳名糧食工資隘丁藔算起 歸典金惠成全年給發共該谷柒拾貳石其鉛築係福自理其工資糧食就于金惠成分 應納屯租谷奉憲撥補福隘糧找谷肆拾石扣抵外不敷仍欠谷參拾貳石將林恒茂應納 福大租谷對出參拾貳石付還金惠成收訖年清年款各自照界管業料理不得藉此 推委立批再照 在場人林光福 溫有恭 彭觀福 代筆人胡琪明 咸豐貳年十二月 日立仝合約字總墾戶金廣福、金惠成 十四股何順記、彭阿祿、黃利記、林恒茂、許珠泗、蔡致記、陳建興、彭阿添、彭林山、陳阿壬、郭村記、陳敦記、張福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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