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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族的傳統文化

[vc_row][vc_column][vc_column_text]對於西拉雅族的傳統文化,許多人充滿著好奇。我們常會遐想西拉雅人的生活景象,希望在當代臺灣的社會中還可以找尋出西拉雅文化的種種。事實上,西拉雅人在過去四百年來與異族的互動頻繁,特別是與漢人的文化合成過程,早已融入整個臺灣社會,構成臺灣歷史文化之獨特性。

因此,我們是不可能在當代看到四百年前西拉雅文化的原本面貌。幸好,在過去有限的歷史文獻中海記載了有關西拉雅人當時的生活面貌,讓我們可以透過文字的世界,想像當時西拉雅人的社會與文化。這些文獻主要是明朝末年陳第的〈東番記〉(1603)、荷蘭時期(1624-1662)的官方檔案與傳教士記錄以及清朝時期的志書文獻,特別是黃叔璥的〈番俗六考〉(1722)與六十七的《番社采風圖》(1747-1747)。這些文字記載、描繪了十七、十八世紀有關西拉雅人的社會文化。[/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vc_column_text]

東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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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西拉雅人的生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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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紀臺灣與澎湖(漁翁島)地圖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明朝嘉靖末年,即十六世紀中葉以來,中國大陸東南沿海一帶,一直遭受海盜與倭寇的騷擾。萬曆壬寅年(1602)冬天,沈有容將軍率領二十一艘軍艦攻打窩藏在東番(臺灣)附近島嶼上的倭寇。福建連江縣文人陳第,原名陳一齋,年值62歲,原為平倭名將戚繼光之參謀,也隨著軍隊來到臺灣。亂平之後,軍隊停泊於大員(安平)。

當地的原住民頭目(西拉雅人)大彌勒,率領族人數十位,設宴款待,獻鹿餽酒,以感謝他們為民除害。其間,陳第親眼目睹了第一手有關西拉雅族人的風土民情。

之後,回到家鄉與朋友(溫陵人士陳志齋)談及於大員所見所聞。友人聽了之後,覺得很有趣,鼓勵陳第為文記之,於是寫下了一千五百字左右的〈東番記〉(1603),讓我們能夠在今日仍能瞭解當時臺灣西南沿海一帶原住民的風俗習性,成為最早紀錄臺灣原住民的文獻。[/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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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老地圖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東番記〉所謂的「東番」,是指今日北起雲林、嘉義、台南,南迄恆春一帶沿海之地。在這個地區的原住民族群,日據時期的人類學者伊能嘉矩將之歸類為洪安雅、西拉雅、馬卡道三個族群。但是陳第所描述的原住民風俗習慣是以大員(今台南市安平一帶)的原住民為主,也就是說,〈東番記〉實際上所反映的是西拉雅族在十七世紀初的生活面貌。[/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生態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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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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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原住民族群所居住的生態,竹林很多,竹子大的好幾抱、高十來丈;他們用這些竹子和茅草來蓋房子,房屋顯得寬廣而清潔。屋內景深數丈,除了床鋪之外沒有其他擺設。一般說來,同一家族的人共同居住在同一屋內。少壯未結婚的男子都居住在一間比較大的住屋,叫做公廨(也就是所謂的會所),這是村民們平常議事時的場所,也是分派公差的地方。 這些族群分別以社為單位,每社約有五、六百人到千人左右,互不相統轄。他們雖然居住在島中,不會泛舟。害怕大海、捕魚時都在溪澗。

會飲賽戲

西拉雅人都很好客,宴會的時候放置一個大酒潭在眾人之間,大家席地而坐,各自以竹筒盛酒暢飲,沒有菜餚,痛快時載歌載舞。他們釀的酒是以收割下來的稻米,用某種草類植物加在米中釀成酒,香而甜美。

征戰獵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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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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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主要職責為征戰,如果和鄰近部落(就是所謂的社)結怨,雙方約定好時間、地點才動手,征戰的時候拼命廝殺,他們已取得敵人的首級為傲,是男人英勇的表現,取得的敵人的首級都要剔肉存骨,掛在門前,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原住民族的獵首習俗。不過他們到了第二天所有的怨仇都化解了,絕對不會記仇。

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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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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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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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西拉雅人的農耕不是水稻田耕作、而是以刀耕火種的方式處理旱稻;所謂的刀耕火種就是先放火焚燒部落附近的林地,以焚燒的灰燼做為肥料,然後再播種等待收穫。他們的農作包括大豆、小豆、胡麻、意仁、蔥、薑、蕃薯、蹲氏、椰子、毛怖、佛手柑、甘蔗。另外狩獵也是主要的生計,狩獵時,使用五尺長、有鐵鏃鏢頭的竹鏢。先獵鹿,鹿死再獵虎,虎死,要禁獵一段時期,不許私自捕鹿。

冬天鹿群出來時,通常是一群人窮追圍捕,追到時以竹鏢射之,當有所斬獲時,全社共享分食。將吃剩的鹿肉和鹿舌、鹿鞭,一起混雜臘乾,鹿筋也要臘乾,面廣皮、鹿角充積滿屋。小鹿則馴養之。所飼養的牲畜包括貓、狗、雞、豬、虎、熊、豹、鹿鳥、雜雞、鴉、鳩、雀、鹿。

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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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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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人喜歡吃鹿的內臟,特別是腸中尚未消化為糞便的草,稱之為百草膏旨,百吃不厭,漢人見到了常會嘔吐。此外,他們喜歡吃豬,不喜歡吃雞,他們放任雞自由生長,只有拔雞的尾毛作為裝飾用。射到野雉時也是如此。他們看到漢人吃雞時常會嘔吐。

歲時

當時西拉雅人沒有節日、沒有日曆、也沒有文字;他們計算時間是以月圓為單位、一次月圓算做一個月,十個月算做一年;時間久了他們也記不得自己的年歲。

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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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舂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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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族的女子很勤勞,主要的家務事十種田都是由他們負責的。一般說來,女子留長髮,上身裸體、下身結草裙、掩蔽下體。到了十五、六歲的時候,要斷去唇旁的二顆牙齒(這就是所謂的鑿齒習俗),這是女子成年的標記,也是美麗的象徵。

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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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是日夜學習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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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族的男子雖然也有剪頭髮,但是頭髮仍長到披肩,耳上穿有耳洞。男的人人好勇喜鬥、整天無所事事。他們最常見的技能是日夜學習競走、因此每位男子的腳底皮都長得很厚、即使跑在荊棘上面,也好像在平地奔走一樣,他們奔跑的速度甚至可以媲美在跑的馬。這種描述和後來飛番墓的傳說遙相呼應。

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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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簧琴邀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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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人男女幽會時,男人在屋外以口簧琴邀約女子。口簧琴是用薄鐵製造而成,放置於唇齒間,用手拉彈、鼓動琴簧,錚錚有聲。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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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迎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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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西拉雅男子喜歡某位女子的話,會派人送瑪腦珠子給該女子,對方不接受的話就做罷;若接受了,男孩子就可在夜間丟拜訪女孩男孩子到女孩子家門口時,會彈口簧琴給女孩子聽。女孩子聽見了就會開門迎接男孩子進門,留宿在女孩子家,天還沒亮的時候就得離開,不能和女孩子的父母碰面。這樣宵來晨去,星累歲月,一直到女孩子懷孕生產後,才到男方家迎娶。這時候,女方父母才正式和男孩子見面。而後,住到女方家,奉養女方父母終身。男方父母得不到兒子的奉養,因此,人人喜歡生女孩勝過男孩。女孩子有繼承權,男孩子沒有。先生喪妻可以再婚,但是妻子喪失不能再婚。

喪葬

通常一個西拉雅人的家庭有人死了,他們會擊鼓而哭,並將屍體放在地上,用火燻乾,放置在屋內,而不棺斂。等到房子毀損之後,將屍體直立埋在地基之下,不立墓碑,並將新屋建於其上(也就是所謂的室內直肢葬)。由於竹製房屋可用十餘年,屍體終歸塵土,不必祭拜。同時,家中成員在耕作時不能大聲言談,也不能殺生,既便在野外工作時,也要保持默然。

社會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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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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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族的社會沒有酋長,通常推舉子女眾多者為領袖。在他們的社會中,對盜賊的行為有非常嚴厲的處分,犯者,會當眾被殺,所以他們可以夜不閉戶,穀倉地無人敢偷竊。此外,他們對年長著非常尊敬,例如從收割之後到播種之前,年少者在路上遇見長者,需背對道路以禮讓長者通過,並且不能打招呼,即使漢人恥笑他們,也不會生氣。因為他們認為如果不這樣做的話,上天會不保佑、神明會不降福,而農作也會連年歉收。

台江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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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新的殖民地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十六世紀初,西方國家海上探險發達,來到東方的印度、印尼、菲律賓、中國、日本一帶尋找新的殖民地,從事貿易。當他們經過臺灣海峽時,看見臺灣山嶽如畫、樹木青蔥、嘆為奇觀。因此,葡萄牙人驚嘆之為「Ilha Formosa」,也就是「美麗之島」的意思。從此,西方人就以「Formosa」(福爾摩沙)稱呼這個島。

到了十七世紀,西方的海上強權都很想與中國發展海上貿易,西班牙以菲律賓為根據地、葡萄牙人進佔澳門,而荷蘭人先佔領澎湖,但被明朝的軍隊打敗趕走,就來到了「福爾摩沙」的南方,Tayouan(大員)地區,建立遮蘭城堡(Zeelandia)以及普魯灣西亞城堡(Provintia),也就是現在台南市安平地區的安平古堡與赤崁樓。 圖片來源:Christine Vertente 等著,《先民的足跡》台北:南天書局,1991,頁98-99。

1624 至1662年治理臺灣的荷蘭人除了殖民地的官吏之外,還利用了傳教士對原住民進行教化的工作,而傳教士藉由教化之便,目睹了當時臺灣原住民的生活情況,也發現臺灣的原住民並不是講同一種語言,而是多種語言。這裡,我們藉由當時殖民地官吏的報告書與教會傳教士的紀錄描繪當時西拉雅人的風土民情。當時,荷蘭人就已發現西拉雅人的語言與馬來亞一帶民族的語言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是當時的荷蘭人並不知道他們屬於哪一個民族,只是聽說西拉雅人是Joristen的後裔,據傳西拉雅人的祖先在航行時,被敵人攻擊,而來到台南平原一帶居住。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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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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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觀察到的臺灣島,周圍有一百三十荷蘭哩,包括許多村落,人口眾多。在台南平原地區較大的聚落與社群有八個地方,包括:新港社(現在台南市赤崁一帶)、麻豆社(現在麻豆鎮西南)、蕭壟社(現在佳里鎮西方)、目加溜灣社(現在台南市的灣裡一帶)、大目降社(現在的新化)、締福蘆干社(現在的知母義)、大傑巔社(現在高雄縣阿公店溪口一帶)、大武壟社(現在的台南縣頭社至玉井一帶)。這些地方的人有相同的風俗、習慣宗教,也講相同的語言。聚落由海邊往山區分佈,最遠的社群聚落離荷蘭人所居住的熱蘭遮城(今之安平古堡)約有一天的路程。其中,最遠的聚落是大武壟社群,位於深山之間。從熱蘭遮城到大武壟的聚落往返需要三天。

生態聚落

荷蘭人當時所見到西拉雅人的居住環境環繞著樹林,村內竹林茂盛,聚落幅員廣大,但沒有城牆,也沒有圍欄。房屋蓋得並不稠密,每一屋舍在其竹籬之內都有一大片土地,房屋的周圍都圍有竹籬。聚落之內有數個水井與廣場。

荷蘭人發現西拉雅人的房子高大美麗,房子是竹子做的,沒有閣樓。房屋的形狀很像翻過來的船。每個房子有四個門,朝向東、西、北、和南方。有時候,他們有六個門,兩個向東,兩個向西,一個向南,一個向北。屋前有一梯板,供人上下,梯柱上懸掛各種祈求平安的飾物。房屋前後各有一門,有時兩旁也會有門。房子的四周都種有植物,屋內的擺設簡單,但有其特殊的裝飾。

此外,西拉雅人的房子都建在台基上,台基以泥土構成,差不多有一個人的高度,就是所謂的土台屋之建築。

飲食習慣

西拉雅人的主食,除了農作、水產、山產的動植物以外,荷蘭人發現西拉雅人喜歡生食,但是很少保留獸肉,例如,他們會切下一塊剛剛獵殺的鹿肉來吃,血水還沿著嘴角滴下來。荷蘭人也發現西拉雅人喜歡吃動物的內臟,如果獵物多的時候,他們會把內臟醃起來,可是在醃漬之前並沒有洗乾淨,例如,他們喜歡吃還在母鹿肚子裡的胎兒。

西拉雅人也喜歡吃醃製的海產。海產類的食物是僅次於稻米最重要的食物。她們把魚連魚鱗帶內臟用鹽醃起來。一段時日後,連同腐臭的東西全部吃掉,他們覺得鮮美可口。

西拉雅人也喜歡飲酒,他們有自己的強烈而美味的米酒,這種米酒足以使人醉倒。通常是由婦女釀製米酒的。她們取出定量的米,燉煮過後,揉成糰狀。然後把米糰放入口中咀嚼,之後,吐到竹筒裡到一定的量,然後,他們再以此做為酵母與米糰混合。他們將米糰放入較大的甕裡,加入水,放兩個月左右,就會發酵成美味、強烈、可口的飲料。若是酒的強度要濃一點,他們就將酒放得久一點,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這種酒的上層清澈如泉水,下層則稠密如濃漿。稠密的部分通常用湯匙飲用,若要當飲料的話就加水沖淡。當他們到田裡工作時,他們常把濃漿裝在罐子或竹筒裡,另外帶一些水,這便是他們一天的主要飲料。

男人與女人

西拉雅族的男人非常高大強壯,比當時的荷蘭人還要高大,在夏天時常是裸露著身體。通常男人留長髮披肩,但不結髮辮。他們的體型優美,皮膚褐色,身軀結實。西拉雅的女人則矮小肥胖,但非常強健勤勞,其膚色在褐、黃之間,她們身上會穿點衣服。

一般而言,西拉雅人非常友善、忠實、和藹。他們有很好的理解力及很強的記憶力。他們對外人非常親切、好客,常竭盡所能地招待客人吃喝。可是他們不喜歡太多的歐洲人進到他們的部落,也不能容忍別人對他們過於隨便或粗魯無禮。

荷蘭人認為西拉雅人喜歡向人乞討,沒有乞討到是絕不罷休的,但是很少量的東西就能安撫他們。

物產

在荷蘭人的眼中,當時的台南平原物產富饒。西拉雅人居住的鄉間,貫穿著許多美麗的河流,河裡有豐富的水產;山林間也有許多的動物;田園間也有許多的植物。

生計

西拉雅人在荷據時期,主要的生計方式,女人以簡易農耕、採集 ; 男人以狩獵為主,在荷蘭人和他們接觸的初期,西拉雅人並沒有用貨幣交易的概念,而是直接以所捕獲的獵物,如鹿皮、鹿脯、鹿鞭等,用來交換漢人的鹽、衣服等物品。

喪葬

人死了之後,西拉雅人不埋葬死者,也不焚燒屍體,而是在兩天之內為死者舉行一些儀式,之後,他們綁著死者的手腳,放在一個細竹片做的台子上,台子大約有兩個荷蘭尺高,搭在他們的房子裏。接著,他們在屍體旁邊點火,而不是從下面點火,主要是為了烘乾屍體。許多儀式也接著舉行,譬如說殺豬祭拜,這依每個人的財力狀況而有差別。

許多人是在人剛過世時就來看死者,因為在他們的家門口,通常有個空心的樹幹做的木鼓,一打鼓,村人就飛奔而來,他們就知道有人過世了。

在祭拜死者時,婦女拿出裝有濃烈飲料的罈子,在大飲之後,他們就在死者的家裏跳舞。他們跳舞的方式非常獨特。他們由大樹砍下來的大型木槽,把木槽反轉過來,在上面跳舞。每個木槽背對背站著兩排婦女,每排是四至五位。他們並不跳或跑,只是溫和的移動她們的手腳,在反轉的木槽上,沿著邊緣繞圈。當一隊累了,另一隊繼續。跳舞通常持續兩個小時,這就是他們莊嚴的喪禮。

屍體要放數天讓它乾燥,不過每天都要擦洗。之後,屍體從竹台上移下來,用蓆子包起來,在屋子裏架起另一個竹台。這個竹台圍蓋著許多衣服,就像個幃幕,然後把屍體放在上面,大家再飲宴慶以紀念死者。這樣子屍體放了三年,然後把骨骼葬在屋子裡,然後又是多次的飲宴。

婚姻習俗

在西拉雅的社會,婚姻也有一定的禮俗。男人得要二十或二十歲才能結婚。他們雖然不知道如何計算年齡,可是他們彼此知道誰長誰幼。當一個年輕男子愛上一個年輕女子時,他會請他的母親、姊妹、表姊妹、或其他女性親友,攜帶禮物到他所愛上的女子家裡求親。帶禮物來的人向女方父、母或朋友表示求婚之意,並且展示他所帶來要做為嫁妝的禮物。女方的父、母或親友若滿意男方,就把禮物留下來,親事就算談成了。沒有特殊的婚禮,那天晚上男子就可以與他所選的女子過夜成婚。

征戰首獵

西拉雅的部落和部落之間並不和睦,他們時常發動部落與部落之間的征戰。爭戰是男人的主要職責,但並不是所有部落的人都參加。假如征戰部落當中有某些家庭互為盟友或者未成年男子,則留在家中而不必參與征戰。

聚落之間的打仗有一定的規矩,當他們要與其他部落宣戰時,會先告知對方和平已經破裂,雙方進入爭戰的狀態。

打仗的時候他們非常有謀略,對他們來說謀略與打仗是同一回事。打仗時沒有主要領導者,而是以曾經獵過許多首級者,或者被認為曾經獵過首級者,也就是任何善戰者,都能得到部落其他人的支持,成為名義上的領袖。

社會組織

西拉雅的社會是個平權的社會。他們沒有國王、沒有統治者,也沒有首領。這些部落沒有共同的頭目來統治他們,每個部落都是獨立的。他們有個名義上的「議會」,由十二個聲名良好的長老組成。他們兩年一任,屆滿選出他人接替。長老的年紀約四十歲左右,而且所有的長老都同年。雖然他們不懂得如何計算年齡,也不計算一個人到底幾歲了,可是他們一旦長老任職滿兩年後,他們會拔去前額兩側的毛髮為記號,然後重選同一年齡層的長老。

長老的位置和權力並不很大,他們訂的規則或命令並沒有必要絕對服從,他們只是在村中有難事時,集會商量最好的解泱辦法。在他們決定之後,便召集全村的人到公廨或祭拜神明的地方,把事情提出來,在約半個小時裏他們討論正、反雙方的意見。當一個人說累了,就換另一個人繼續,藉著冗長的發言,說服大家接受他們的意見。就算有上千人聚在上起,秩序也非常好。當一人講話時,沒有人會打斷他的話。最後,長老發言,接著,大家再討論一番,就形成共同的決議。

長老的另一工作是看掌管宗教的尪姨的命令是否為大家所遵,並且防範他們認為會激怒神明的言詞。不論何時他們認為某件事可能激怒神,或者私人的利益受到威脅,這十二位長老被認為有能力判斷如何處理,而且他們有權利執行懲罰。懲罰的方式並不是監禁或是體罰,而是罰物品。根據所犯的輕重賠衣服、鹿皮、一筒濃烈的飲料等。

社會倫理

西拉雅的社會雖然沒有現代社會的階級與法律觀念,但是卻是長幼有序、男女有別。根據西拉雅人的習俗,他們彼此之間客氣有禮。他們認為年齡是差異的主要標誌,把年齡的差異看得比社會地位、權力、財富還重要。因此當兩個人在路上相遇時,年輕者一定讓到路邊,而且以背部向著年長者,讓年長者先行。當兩個年輕者在路邊談論事情時,他們也會留心的把背部朝向路過的年長者,一直到他完全通過。當年長者吩咐年輕者替他做事時,雖然他們可能要走兩、三或四哩路年輕者也不敢拒絕。當大家在一起,年長者講話時,年輕者不敢插嘴。在公共的聚會或者大家會飲時,他們一定先請年長者開始。年紀在西拉雅的社會人際中是重要的考量條件。他們以這種方式表示彼此的尊重。

社會秩序

西拉雅人他們也非常忠於朋友與盟友,他們寧死或受折磨也不會出賣他人而使他人受苦。他們不慣於偷竊,如果撿到別人的東西,必定物歸原主。當偷竊、通姦、殺人等事情發生時,物品的賠償是重要的罰則。此外,在西拉雅人的日常生活中還有一些禁忌規範著他們的行為,例如一年有三個月的裸體的禁忌,稻子未收成飲食上的禁忌。

宗教信仰

西拉雅人的宗教信仰基本上建立在泛靈信仰的基礎上,他們相信靈魂不滅。他們的宗教世界有完整的體系,由十三位神明掌管人間的一切。宗教是屬於女性的職責,祭祀的事宜是由女性的尪姨來處理。

番社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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舂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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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社采風圖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inner][/vc_row_inner][vc_column_text]1662年鄭成功打敗了荷蘭人,成為臺灣新的統治者。在短短的21年之內(1662-1683)鄭成功及其後來的繼承者,主要是以南部的嘉南平原為其治理的主要地區,而這塊地區也正是西拉雅人的生活地域。然而,明鄭時期並沒有留下什麼有關西拉雅人的資料。要一直到十八世紀的上半葉,清朝康熙年間的諸羅縣的知縣周鍾瑄(1717)、雍正年間的巡台御史黃叔璥(1722)與乾隆初年的巡台御史六十七(1744-1747)分別為早期清朝西拉雅人的生活留下重要的紀錄。其中,還包括畫工所繪成美麗的彩圖,這就如同照相機一樣,具體而清楚地提供了當時平埔族人的生活細節。

番社采風圖所反映的是,臺灣各地平埔人的生活圖像,包括了台南、嘉義、彰化、台中、新竹等地一帶。我們從這些手工的繪圖,可以發現平埔族人到了十八世紀的上半葉,生活有了一些的改變,但也有沒有變化的部分。例如:耕作開始成為平埔人生計重要的手段,種竽圖、割禾圖、舂米圖、耕種圖等都反映生計上農耕的重要。此外,我們也發現製糖也開始是平埔族人重要的生計之一,其所製的糖,主要都是用來做貿易。不過,狩獵方面,如捕鹿、捕兔、揉採等仍是生計手段之一。我們也發現,平埔人的居住是在往山區移動,和生番的衝突是一項重要的考慮,守隘圖、瞭望圖都反映了當時平埔族人與高山族人之間的緊張關係。

六十七與番社采風圖

巡台御史,全稱是「巡視臺灣監察御史」,其主要的職責市代表皇帝至各地巡視,看看是否有貪官污吏、是否有冤情等情事。通常,做為一個御史是常要到處走動、查訪民情的。六十七是滿州鑲洪旗人,乾隆九年(1744)受派為巡台御史,後又留任兩年,我們現在所見到的番社采風圖,即是他任內請畫工繪製的作品。由於早期清朝在官吏的任用方面,是以一滿一漢為搭配,六十七是滿人,當時和他搭當的漢人是熊學鵬。第二年熊學鵬離開 ,換成范咸與之任巡台御史。六十七是個有文采的滿人,又因為他是滿人,因此特別地對異族有一份親切感,或許是這分親切感,讓他對平埔族人多了一分重視,也為臺灣早期歷史留下珍貴的資料。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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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羅縣管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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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描繪的西拉雅人,屬於當時諸羅縣所管轄之嘉義與台南平原一帶。

物產

從十八世紀初前後的文獻記載,可以看出在西拉雅人居住周遭的物產,無論動、植物類都非常豐富。特別是當時西拉雅人已懂得種植稻米,他們種植的稻米若欲豐年,尚有剩餘可以被運回大陸。我們來看看當時一年四季可收穫的產物有哪些?

植物

正月收菜子,一名油菜(九、十月種)碾油只供膏火不可食。

二、三月收大麥、小麥(十、十一月種)。

四月,絲瓜、菜瓜、甕菜、莧菜、茄、菜豆(紅豆)。鳳山八社水田收雙冬早稻(十月、正月種),西瓜熟(正月種)。

五月,台灣縣番檨熟,早麻(即芝麻正、二月種),瓜檨熟。

六月,黃麻、龍眼、波羅蜜、梨仔茇、晚稻、晚麻,翻民收稷米、高樑、喬麥。

七月,靛青(正、二月種)、薑、竽、檳榔、浮留藤、早稻(大頭婆正、二月種)。

八月收黃豆、黑豆、菉豆(五月間種),番民收薏苡。

九月收菁子、圓粒粟。

十月收白占稻(種於田)、紅埔占稻(種於園);番薯熟可食至隔年四月,鳳山下淡水武洛糯米、芋(長二尺餘與別處異)熟。

十一月大蔗(甘蔗)、芋蔗(芒蔗或稱竹蔗)熟,鳳山採捕烏魚,平埔諸社燒埔入山,捕捉獐鹿,剝取鹿皮、煎肉為膠、漬肉為脯及鹿茸筋舌等物,交付樸社以完餉。

十二月,台、鳳邑進西瓜、王瓜,匏茄熟。

檳榔

西拉雅人吃檳榔習俗,自何時開始已不可考。根據黃叔璥的描述,在十八世紀初,西拉雅人種的檳榔樹似椰,皮似青桐,節似竹。大者五、六圍,高五、六丈,末大如本。葉聚樹端如梭,房居葉下;花秀房中,四月開,細白而香。子結在花房外,擢穗如黍,一穗子有數百粒.秋末冬初採食,至二、三月乃盡。夾以浮留藤、蠣灰,能袪除瘴氣。初熟時,肉未堅尤美。老了則子中有實如雞心,紫紋斑駁,少有人在食用,僅為留種子而已。檳榔樹,高數丈,一般漢人要採食時,都以長柄鉤鐮取之。而西拉雅人卻能攀猱而升,攀枝而過,頃刻之間跳越數十樹。

浮留藤

這是和檳榔一起食用的植物,據陳小崖《外紀》記載:「粵人夾檳榔用葉;臺人憎其辣,獨用藤」。浮留藤俗名「荖藤」,產在內山;靠近蕭壟社者最佳。削皮脆如蔗,紋路如菊,根脆於藤;子如松蕤初吐,俗號「荖花」。橫切小片,文白點點如梅花,更香烈。

椰子

臺灣產椰子,椰樹類似棕櫚。子一穗十數,纍纍下垂,重疊無間。外裹粗皮如梭片,內結堅殼;白肉附之,味如牛乳,中含漿如酒,曰椰酒、又曰椰油。殼薄劣,不及海南,只堪供挹水之用。

動物

當時記載到的動物包括:白鳩、海八哥(黑色、紅頂、綠足又名田雞)、烏鬚(騺鳥,黑色、尾長,時常集於牛背上)、彩襄(似雞而小,頂上有五彩襄)、五鳴雞(大如鵪鶉,頂白)、雷舞(蒼赤色)、番鴨(大如鵝,足微短,兩頰紅如雞冠,雄者色更赤,畜之常飛去)、鹿、野牛(千百為群,豢之如家牛)、馬(小而力弱)、羊、山鼠、豬、山貓、蟬、蛇、蜈蚣。

水產

所食用的水產包括:魚、鯊、蠔、蟹、蟳、鱉、蛤、龍蝦、海龍、海蒜、螺。

樂器

西拉雅人喜歡歌舞賽戲,當然也沒有忘掉製造音樂的工具「樂器」,文獻上有很詳細的描述,比較清楚的有曇磬、弓琴、嘴琴、鼻蕭、蘆笙和薩鼓宜等幾種。除了弓琴、嘴琴(口簧)鼻蕭是男子用來追求偶異性用外,其餘似乎也多和男性生活密切相關。

曇磬

堅木削刀扣之,左右各置小曇,扣聲相應,清亮如磬。

弓琴

削竹為嘴琴。其一制如小弓,長可尺餘或八、九寸,以絲及木皮之有音者綸為絃;扣於齒,爪其弦以成聲。

嘴琴

制略似琴形,大如指姆,長可四寸,竅其中二寸許,釘以銅片,另繫一小柄;以手為往復,脣鼓動之,聲出銅片間如切切私語,皆不能遠聞,而纖滑沉蔓,自具一種幽響。

夜月更闌,貓踏(未婚男子)與番女潛相和,以通情好。

鼻簫

截竹竅孔如簫,長者可二尺;通小孔於竹節之首,按於鼻橫吹之,曰鼻簫。可配絃索,音節頗似而不揚,當為簫之別調。

蘆笙

用蘆管長寸許,絲纏其半;又其半扁如鴨嘴。截竹長六、七寸,竅三孔;函蘆於竹,駢而吹之,曰蘆笛。音如滇、黔間苗狆之蘆笙,而悲壯過之。清秋夜月,令人起塞上之思。

薩豉宜

鑄鐵長三寸許,如竹管;斜削其半,空中而尖其尾,曰薩豉宜、又曰卓機輪。繫其間於掌之輩,番約鐵鐲兩手,足舉手動,與鐲相撞擊,生錚錚然。或另銜鐵舌,凹中;繫之臍下,搖步徐行,鏘若和鸞。騁足疾走,則週身上下,金鐵齊鳴,聽之神栜。

紋身衣飾

根據諸羅縣志的記載,臺灣原住民沒有姓氏而僅有名字。他們長得醜怪髹黑,塗鹿脂以禦風雨。斷髮鬅鬠,束以韌草,或挽髻前後、或攢雙髻於左右;無髭髯,毛附體者盡拔之。他們經常是打赤腳;上體裸露,僅以小塊布稍為遮蔽在下體前後(名遮陰)。此外,西拉雅人當時仍保有紋身之習俗。

紋身

根據《諸羅縣志》的描述,西拉雅男人遍刺蝌蚪文字及蟲魚之狀,或僅紋於胸堂、兩臂,惟不施於面。紋身都是奉請祖父級的長輩來做,紋身前眾人會飲將其灌至酒醉,刺以鍼,再醋而墨之。亦有年壯少年自己紋身者,他們累世相傳,從未中斷;紋身雖然很痛楚,必須忍受著創痛而刺之,他們還做,根據紋身者的說法是,不敢違背祖先。

衣飾

西拉雅人到了十八世紀,已有部分人學著穿著漢人的服飾。一般說來,西拉雅男人的衣服大部分是白色或黑色,衣服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夏天穿無袖的衣服,他們稱這種衣服為「籠仔」,其實「籠仔」只是用兩塊布,將背部到腋下的左右兩邊都縫起來,留下約尺來長披掛在肩和臂上;另一種天冷時穿的,則是披在肩上的襟衣,長垂到腳的長度,西拉雅人稱這種衣服為「縵」。

西拉雅女人不施粉脂,不結髮髻,不塗摸膏汁,用一塊青布將頭髮盤起,大如笠。的穿著,則是短至腰部的短上衣,在領子上之以茜毛(狗毛),或沿著衣領織上不同顏色,下半身則只是為著一幅布,宛如桶裙。膝蓋以下則用色布繞到腳踝的地方。一般婦女頭上戴有瑪瑙珠,頸上掛著串有銀錢、約指、螺貝、和紅毛錢的項鍊,瓔珞纍纍,盤繞數匝。臂上有釧,手上有銅製或用瑪瑙株串成的手鐲(西拉雅語龜老)。

西拉雅男女都歡喜插花,或以雉尾及鳥羽插髻垂肩。他們特別喜歡一種,生長在海岸沙磧叢生,非草、非木、非竹,名叫菻荼(林投樹)。它的花是白色的,香味濃郁。尤其少女將其當作寶被一樣。

生態聚落

一般說來,西拉雅人的社地,位處海邊,四周空闊。所以一般的家園,都顯得非常寬敞。他們喜歡在自己的田園中蓋房子,四旁列種果木;或在舍前後左右多植檳榔,廩囷圈圉,次第井井。環植莿竹,廣至數十畝。在諸羅獻志中形容為森秀無旁枝,修聳濃陰,亭亭直上。夏月酷暑,掃除其下,清風徐徐,令人神爽。我們若將他們的房子,依照使用上的功能來分,可以分為主屋、禾間、田寮和公廨等四種名稱。

主屋

新港、灣裡、蕭壟、麻豆、卓猴五個社一帶的西拉雅人,房子叫做囤。蓋房子時先見好一個土台做基地,再用竹子、木頭,架構出房子的骨架,牆壁則用竹子編織而成,屋頂中間放置大樑,再將編織好的兩大扇茅草覆蓋上去。蓋好的房子形狀宛如覆舟一樣。房子約寬兩丈多、長好幾丈,前後各設一扇門,室內無隔間可互相通暢。門旁柱子上有彩繪。屋內地上乾淨得一塵不染。前廊用竹子或木頭鋪設成長條像橋的樣子,並且設有欄杆。因土台高可五尺,因此,前廊前設有一座用堅硬木(相思木或一種紋理像檀梨狀的木頭,這種木頭產在山中,西拉雅人也不知道者種樹的名稱)建構成的樓梯,以便要進入房子時可以沿梯而上。

禾間

在主居室外,另結茅草屋作為儲藏穀物的「禾間」;它也是用竹木交加,疊空而起,離地數尺;貯粟其上,以避蒸溼黴腐。

田寮

另外,在田間溪拉雅人喜歡在田畔高敞地,結數椽為憩息之所,蔭以竹木;當收穫時,寢食其中,他們稱之為「田寮」。

公廨

社中擇公所為舍,環堵編竹,敝其前,曰公廨(或名社寮)。通事居之,以辦差遣。

遷社之習俗

西拉雅人視其居住的地方,若設社久遠,認為是不利的。此時,便需要另外擇地,立新社以居。在立社前,先除草栽竹,開闢附近草地為田園。等到竹子茂盛,乃伐木誅茅,室成而徙。新居落成,遷社誌慶時,眾人醉舞酣歌,互相慰勞辛苦。以前,這種情形都是將舊社多棄置成為穢墟,十八世紀以來,則轉賣給漢人。

生計

西拉雅人道了十八世紀的生產模式開始產生重大的改變。首先,西拉雅人一學習到漢人水稻田耕種的方式,同時也學會了曬鹽的方法;另方面,他們雖然仍維持著狩獵的生活方式,但鹿隻的數量已漸漸減少,而捕魚的方式也學著漢人撒網的方式。

耕種

西拉雅人種旱稻在園裡。栽種的方法,先於秋天八、九月時誅去雜草,平覆在園地用土覆蓋,待其自枯而朽,土鬆且肥。等來年三、四月再播種。收穫完了之後,仍任土地荒廢;隔年再種之,這樣可保土地永遠肥沃。他們也考慮到禾桿高而柔,會為風雨摧折。因此,雜植薏苡。薏秸梗粗又高於禾,宛如是一道藩籬。一畦之中,兩種並穫。

捕魚

西拉雅人會尋找清澈見底的河,用三叉鏢射魚,或用撒網方式捕魚。等到和漢人接觸多了,也有模仿漢人撒手網,作竹罩來捕魚的。

捕鹿

西拉雅人把捕鹿的行為稱為「出草」,捕鹿是用鏢、弓箭射殺,或帶著獵狗去參與圍獵。出草時必須先開火路,以防燎原。捕鹿者圍立如一道牆,火起焰烈,鹿獐驚逸;再張弓縱狗,加以捕殺。一般說來,鹿敏捷勝於犬,但牠的習性是,每奔盡一灣,必反而顧;故犬及之。鹿也很聰明,他會選擇火勢最烈處,衝躍以過,所以西拉雅人都先等候在牠要逃離的地方捕殺之。這是西拉雅人常用的為捕鹿的方法。另外一種則是在荒野中開窟,上頭覆蓋草,利用黑夜潛在窟中,學鹿鳴。鹿會以為有鹿群在前,呦呦而至,陷入陷阱而捕殺之。

製鹽

西拉雅人此時以學會簡單製鹽的方法,編竹為鑊,內外塗以泥,取其水煎製成鹽。

社學

清朝統治臺灣時期,為了教化原住民以便實施統治,特地建立了學校,當時稱為社學。十八世紀初在西拉雅人居住的地方,一共設立了四所社學,他們分別社在: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壟社和麻豆社。他們都是清康熙二十五年知縣樊維屏所建造成立。另外,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也在諸羅山社、打貓社、哆囉嘓社和大武壟社分別建立社學。當時,仍然存在著懂得書寫紅毛文字的「教冊」。

教冊

懂得使用西洋文字(紅毛字)的人,被稱為「教冊」。他們用鵝毛筆、沾墨水、自左而右橫向書寫,通常負責登記符檄、錢穀數目,不用時,將筆插於腰間或頭上。

婚姻習俗

當西拉雅女子還未成年,父母任其婆娑無拘無束;年輕男女雜處相耍,彈嘴琴挑之,唯意所適。男性未婚者稱為「麻達」。訂婚時,男方父母要送女方布匹;到了結婚的時候,男方父母親自將兒子送到女方家,並不需要媒人居間穿引。當日,宰豬獻酒,宴請通事、土官以及親朋好友歡聚暢飲。西拉雅人稱結婚為「牽手」,賀新婚為「描罩佳哩」。夫婦兩人相處和睦,配合已久,他們就會為之造高架,女性座於架上,由眾人扛之遊社。而眾人也會沿途贈送有色的布匹以為賀禮,回到社內,要宴請全社的人。此時,已娶者曰「纖」,班白者曰「老纖」。往後,夫妻永無離異。

婚變之罰則

西拉雅人夫婦情好甚篤,但若在此之前,夫妻反目,或和已婚配者通姦,被獲,縶而榜之;雙方可立即離婚;若是男人拋棄女人,要罰酒一甕、番銀三餅;若是女人先拋棄男人,則也要依此罰則。此後,其婿贅於婦家,產亦歸之,各求其匹。亦有互相易者。

重生女之習俗

西拉雅婦女生產,偕嬰兒以冷水浴之。人重生女,贅婿於家,不附其父生;故生女謂之「有賺」,則喜。生男出贅,謂之「無賺」。他們無伯叔、甥舅,以姨為同胞之親,叔侄、兄弟各出贅離居,姊娣多同居共爨故也。靠近縣城各社,有夜宿婦家、日歸其父合作者;父母既卒,乃就婦家。一般說來,假若女有所私,父母以為人憐之也,兄弟則羞之。兄但呵斥而已,弟乃加之箠楚。故女畏弟如虎。

夫妻關係

夫婦自相親暱,雖富無婢妾、僮僕。終身不出里閈;行攜手、坐同車,不知有生人離別之苦。不為竊盜穿窬,不識博奕;種織、漁獵、樵採之外,渾乎混沌之未鑿也。

其他習俗

婦女在耕種、收穫、砍柴、汲水等方面的工作,都作得比男人多;唯捕鹿是男人的事情。由於婦女能織布者少,且不根本有沒時間織布;因此貿易時特別以布為主。錢穀出入,都以婦女為主。夫婦平時異席而食。到了老年,才合食。婦女更不會與翁(丈夫的父親)同食。

征戰首獵

西拉雅的男性很容易和人引起爭端,醉而睨視,即萌殺機。知道的人,立即迴避之;否則就有人追殺而來。西拉雅人在十八世紀仍有獵首之俗,平常驍勇善走,有「鬥走」之俗。

獵首

西拉雅人以獵取人首為雄長,他們會躲藏於小徑,暗中射殺之,取敵人首級之後,烹剝去皮肉,然後飾髑髏以金。他們持之以誇耀自己的勇敢,比較其多寡以為勇健之高下,眾人則推最多者為領袖。若有鄰社的人來喝酒,則將之陳列於庭院以誇示之。其次,則以山豬頭、熊頭,懸列之;麋鹿之頭,則視為為下品。到了十八世紀上半葉,列人首之習俗以漸少,惟獸頭懸列如故。

征戰

戰鬥以弓矢、鏢鎗為主。開始之時,都顯得非常銳利勇敢,但是不能持久。只要嚴陣以待,鋒少挫,即鳥獸散。其戰略相當詭譎,有時會誘敵入坑塹崖谷中,然後伺機攻擊敵人。

善走

年輕的西拉雅男子稱為「麻達」,他們以善走而聞名,清政府用他們來傳遞公文。麻達在年紀約十三、四歲時,就編籐或篾,圍腹及腰,束之使小,謂之「匝肚」以便馳騁。麻達在傳遞公文時,喜歡在頭上插著雉雞尾巴上的長毛,手臂上戴著一個用鐵製成的「薩鼓宜」,起腳奔馳,他們跑時,腳常抬高,碰到自己的臀部,跑得飛快,激起的塵土以及手鐲和薩鼓宜碰撞的叮噹聲音,很遠就可以聽到。

鬥走

西拉雅人的過年無定日,或與鄰社共相訂期,賽戲酣歌,三、四日乃止。亦有一歲而二、三次者,或八月初、三月初,總以稻熟為最重。

賽戲完畢當日,盛其衣飾,相率而走於壙,視疾徐為勝負;曰「鬥走」。或社眾相詬誶,則以鬥走定其曲直,跑輸的就是錯誤的一方。

喪葬

西拉雅人相當重視喪事,家中若有喪事,要在門口結綵,並鳴鐘知會親友。

然後將屍體扛至親友家門口,親友們酹酒敬死者,然後撫摸再三,以表達永訣之意。完成之後,將屍體扛回家瘞(埋)之。死者所遺留下之衣物,分其半以陪殉。

父母喪,沒有披麻帶孝之俗,只是穿著海青色的衣服,腰上繫著許多幦幘,或於肩臂斜束一條白布。婦人以紵麻染紅黃色,交刺為紋,縫貼衣背;平時所穿的青布束腓,此時亦加上刺紋。關係較為疏遠之親戚,所穿的顏色稍淡。丈夫的喪服最重,披髮,並以黑布裹其頭,面孔只露出兩目,等心中的「憐」憫之痛沒有了才除下黑布;有如漢人之卒哭也。西拉雅語中語以哀為「憐」,無一定的守喪日期,只要心意表達盡了即停止。顏色用黑色的意思是說,人死則不可復生,就如同布染黑色了就無法再染他色。

「馬歹」

西拉雅人稱人死為「馬歹」。不論貧富,都用棺木埋在屋內;並以死者平日衣服器皿之一半陪葬之。喪家的衣著都是黑色的,以示不變。為父母兄弟守喪都是一年為期。丈夫死後一年即可再婚,只要告知前夫父母及所生父母之後即可。

棺木

西拉雅人的葬禮並不注重棺木,頂多只是以死者生前裝東西的箱子裝之,若沒有棺木的,就裹以鹿皮。而埋瘞的地方就是所居住地方的床下;搬家時,就任其在舊宅自毀。

室內葬

瘞,或於門內之右,掘深窖,編竹置屍體於其上,空其下,離土三、四尺。隔著一段時間之後,再前往探視,若窖中有菌生或草木之類的東西,則喜為吉,置酒,並請親友前來觀賞;如果土色不佳,則涕泣號跳,並將屍體移置他所。

過年前一日的習俗

家有喪事者,過年之前一日,做一草人,遍插羽毛,以像死者;婦女十數人,手牽著手,相挽踏跳而歌,歌畢而哭,然後撤棄草人。社眾團聚於門口,以酒慰勞之。

歲時

西拉雅人沒有曆法,不知年歲,時間是以稻熟為一歲。聰明的人,就結繩為記,稻熟時,加一結。或是折枝藏於室,然後核算其數。他們以月圓為一月,但是不知有閏月。

信仰禁忌

清朝十八世紀的文獻對西拉雅人宗教信仰的描述相當有限,其中包括有占卜、鳥占、做向等等,都反映出西拉雅人的宗教世界仍以泛靈信仰為主。

此時的文獻對「做向」開始有了較清楚的描述。

作向

在清代康熙56年的《諸羅縣志》,就已記載著與西拉雅族宗教信仰息息相關的「向」。「向」者,一方面是鬼神(即向魂、向靈),沒有人敢碰觸。西拉雅人通常結草一束於中柱為向,過年賽戲,設向以酹,這就是所謂的「向竹」或「向神座」,是神明所在的地方。「向」亦有作法詛咒之意。懂得向術的人,做向於樹木,樹木立死,解向之後又復活過來,然後才使用之。不然,恐怕能做向,而不能解向。因此,家中不用鎖鑰,也沒人敢行竊。他們亦於田園中放向,環之以繩,雖山豬、麋鹿也不敢入內。漢人初至,誤摘其果而食,嘴脣立腫,只得求其主人解之。通常擅常做向的人,多為年老婦女,即「尪姨」。

占信

他們有一種風草,或稱為颱風草之植物,草初發,視今歲何者居先,則定一歲旱潦豐歉。春天,以草驗風信,初生無節,則整年沒有颱風,每多一節,主颱風一次。

鳥占

凡出草、入山樵採,必聽鳥聲以卜吉凶;吉乃前往。

其他禁忌

出門時,若聽到有人打噴嚏的聲音,或是遇到有人上廁所,認為不吉利,就退返屋內不出門。

婦女檢拾柴薪並提水,若是水傾覆了,所拾獲的柴薪也不要了。

飲食習慣

西拉雅人的主食仍是米飯,並喜歡吃醃製的食品,也保有自己釀酒的方式。基本上,這些飲食習慣仍與荷蘭時期相去不遠。

米飯

西拉雅人日常食用的米飯有兩種,一種是用「占米」煮成的飯,另一種則是用糯米盛在竹籠中蒸熟,再用手揉成團狀來吃。外出時則可存在腰間,以便食用。捕到小魚時煮熟來吃,大一點的魚,則用醃的。醃魚時,他們並沒有將魚肚剖開,只從魚的口中塞入一些鹽,再放入甕中,等一年後才取出食用。當他們捕獲鹿時,習慣上當場宰殺,大家一起吃肉飲酒。鹿的內臟腸子等則醃製藏於甕中,他們稱這種食物為「膏蚌鮭」,是西拉雅人眼中極佳的食物。鹿肉則不吃,是交給通事,用來交易或納稅的。

釀酒

西拉雅人的酒有兩種,一種是將秫米搗碎,嚼米為麴,放置在地上,隔夜待其發酵,再將發酵過的麴和搗碎的秫米,拌和後存放在甕中,幾天後味道會變酸,西拉雅人稱呼這種酒為「姑待」。這種酒一般是摻雜一些清水,在婚娶、蓋好房子或捕完鹿之後,西拉雅人用來招待親友的最佳飲料。 另外一種酒是將糯米蒸熟,拌入麴後放置在甕口,等待其發酵後,汁流入甕中液,再封藏長時間才能飲用,她的色味香美,這種酒只有貴客來時,主人先品嚐過,才拿出來請客。

賽戲

西拉雅人是個喜歡歌舞的民族。三、四月,種粟期間,群眾會飲,挽手歌唱,跳躑旋轉以為樂,稱之為「遇描堵」。賽戲時,喜歡穿著花花綠綠的衣飾,不過,衣飾都是從戲班子買來的舊戲服,因此很少有合身的。

九、十月收穫季節,收穫完畢,就賽戲過年。社中老幼男婦,盡其服飾所有,披裹以出。年青人結五色鳥羽為冠於首,其形式不一,高數尺、闊可十圍。酒漿菜餌魚鮓獸肉鮮磔,席地陳設,互相酬酢。酒酣耳熱之際,當場即興創作。男女無定數,隨興起舞。每唱完一段,眾人齊咻一聲。以鳴金為起止,薩鼓宜琤琤若車鈴聲;腰懸大龜殼,背內向;綴木舌於龜版,跳躑令其自擊,韻如木魚。

器物

十八世紀上半葉,文獻中所記載西拉雅人所使用的器物包括了舂米的臼、煮食東西的杙、織布用的達戈紋、竹編的霞籃、以及代表財富的壺廬等等。

粟不粒積,剪穗而藏、帶穗而舂,無隔宿之米。以巨木為臼,徑四尺、高二尺許,面凹如鍋,鑿空其底,覆之如桶。旁竅三、四孔,以便轉移。杵輒易手,左右上下,按節旋行,或歌以相之。將旦,屯舍絡繹丁東遠颺,若疏鐘清磬;客驟聽者,不辨為何聲。

杙,三足於地,閣木扣於上以炊;或支以三石塊,若鼎峙然。木扣陶土為之,圓底宿口,微有脣起以承甑。甑以大木刳虛其中若桶,編篾為臍。

近亦有用小鐵鍋兼築灶者。

達戈紋

規木虛其中,圍三尺許,函口如槽;橫竹木桿於內,卷舒其經,綴線為綜,擲緯而織達戈紋、粗布繫腰小帶,花紋歷錄可愛。

霞籃

編竹篾為籃,其制圓,曰霞籃。西拉雅人無升斗,以此為量;大者裝至三、四石。內山有籐簸籮,徑圍可三丈。

壺廬(葫蘆)

室中壺廬,纍纍以百十許,多為富。大者容二斗。嫩時,味苦不可食。俟堅老,截頂出瓤,選其小而底相配者製為蓋,澤以鹿脂,摩娑既久,瑩赤如漆。番人於于役,用裝行李,雨行不濡。傳遞公文,遇大水,取置其中,戴於首而渡。漢人重價沽之,弗售也。

社會倫理

西拉雅是個敬老尊賢的民族。途中相遇,少者側立,先問訊長者,俯身讓長者先行;長者既過,乃移足。此外,年老、窮困無依者,則由親屬共同奉養之,例如:麻豆、目加溜灣等社看不見一個流落為乞丐的老人。不過,新港社因距離府城不遠,還是會見到乞討於市的無依之人。

朋儕之間,則互相問禮。飲食無論多寡,一定一視同仁,分享共食。即使是漢人入社,以煙、糖相贈,當有後到者,雖素不謀面,必重新平均分配之。

客人到了,出酒以敬,先嘗而後進;香鑪、瓷缾都被拿來當作酒杯。檳榔成熟時,必採新鮮著送客,不會以隔夜的檳榔招待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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